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和我局《關于切實保障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及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務工人員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廣大建筑業企業認真踐行建筑業“寧波無欠薪”行動,有力保障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堅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在元旦春節這個欠薪矛盾集中的關鍵時期,我局為積極防范并有效化解務工人員工資拖欠隱患,協同市人社局進行了建設工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聯合督查。現將相關情況一并通報如下:
一、通報表揚情況
隨著建筑業“寧波無欠薪”行動的深入推進,全市建設工程項目各方責任主體不斷提高無欠薪各項制度覆蓋面,不斷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高標準、嚴要求地持續開展自查自糾,時刻防范化解欠薪風險隱患。抽檢項目中,寧波東部新城門戶區南區3#地塊項目、中習集團大廈項目、高新區濱江綠帶整治工程五期(翔海路-大東江)I標段、寧波高新區(新材料科技城)智造社區A、B地塊項目二標段、寧波新材料(國際)創新中心B區項目、慈城新區中橫河以西區塊CC08-03-16a地塊項目無欠薪各項制度落實規范到位、工資按時足額支付保障堅實有力。
對上述項目總承包單位及建設單位:寧波建工建樂工程有限公司、寧波宏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浙江新曙光建設有限公司、寧波美諾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程前期辦公室、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高新區智慧園開發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設有限公司、寧波新材料科技城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均泰建設有限公司、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揚。
二、存在問題情況
在本次聯合督查及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專項整治行動中也發現拖欠務工人員工資、拖欠金額較大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工資糾紛處理不及時或配合處置不力、建筑市場行為不規范、用工管理混亂、建筑業“寧波無欠薪”行動各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等情況,其中鄞州區新城區首南地段YZ08-08-a地塊裝修工程(風瀾熹源項目),天童莊車輛段房地產綜合開發項目一期B地塊II標段、一期G地塊工程(綠城楊柳郡項目),梨洲街道遠東中五路南側、城東路東側地塊商住用房建設項目(藍光和雍錦府),泗門鎮四海大道北側地塊商住用房建設一期項目(一期)(中昂姚江府),集士港南片CX08-01-02C地塊項目一標段工程,在水一方南側1#、2#地塊項目,泗門榮屬地塊商住小區項目(泗門天華苑),戚隘橋2#、3#商業地塊項目,寧波新世界廣場7-10#地塊、11#地塊項目存在問題較為突出、問題性質較為嚴重(具體情況詳見附件)。各項目屬地建設主管部門應責令各責任主體認真對照問題,嚴格進行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建筑業”寧波無欠薪“相關要求,舉一反三,全面檢視企業管理和主體責任存在不足,務必完成問題整改和管理提升,切實保障務工人員合法權益。
三、對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國家發改委等三十部委《印發〈關于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7〕2058號)和我局《關于印發<全市建筑業開展“寧波無欠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甬建發〔2017〕140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對上述存在問題突出的項目有關責任主體處理如下:
(一)對廣州歐昊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昆侖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裝飾有限公司、蘇州康澤雨勞務公司4家企業抄送市人社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予以聯合懲戒。
(二)對廣州歐昊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金鴻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寧波軌道交通寧興置業有限公司、余姚市藍駿置業有限公司、寧波新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5家企業由項目屬地建設主管部門認真核查問題,對涉嫌違法違規的予以行政處罰,并將核查情況第一時間上報我局,處罰結果及時進行網上公示。
(三)對廣州歐昊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裝飾有限公司、江蘇固寶龍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紐約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蘇州康澤雨勞務公司、安徽朋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京匯美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惠建筑有限公司、廣州市紅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9家企業由項目屬地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其立即辦理企業進浙備案證明并繳付人工工資支付擔保,人工工資支付擔保按基準額度的200%繳付。
(四)對浙江昆侖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沈陽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市上虞建杰勞務有限公司4家企業的人工工資支付擔保額度上調至基準額度的200%并責令立即繳付,對綠城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寧波大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寧波甬川建筑勞務有限公司5家企業的人工工資支付擔保額度上調至基準額度的150%并責令立即繳付。
(五)對浙江昆侖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紐約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沈陽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大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6家企業納入重點監管。
(六)對余姚昂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寧波春港房地產有限公司、歌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3家企業予以通報批評。
(七)對上述各責任主體在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按相應條款予以信用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市建筑企業總站要結合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及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有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各通報責任主體的行政處理工作和信用懲戒,責令其盡快落實整改要求,并將相關情況于2020年1月15日前報我局建筑市場處。要把全國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傳達到各企業及項目部,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強化行業監管、強化信息報送。
(二)全市各建設單位及建筑業企業要引以為戒,切實按照根治欠薪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務工人員工資支付管理工作,做好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問題、排查隱患,杜絕和遏制因欠薪而引發的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